保密协议

青岛探长2023-06-17242

我公司高度重视客户隐私和机密,为了确保客户的利益得到充分保护,我们建立了严格的保密制度。在每一项取证开始之前,如果客户有保密要求,我们将与客户签定保密协议,确保客户的机密信息得到有效保护。

在多年的取证过程中,我们深知为客户保密的重要性,因此始终坚持为客户保密的原则。无论是业务受理还是业务实施,我们都将客户的信息视为机密,为客户保密也是对我们自身的一种保护。只有做到为客户保密,才能更好地树立律师取证的品牌形象。

为了确保保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我们采取了一系列保密规定:

  1. 我们将实行严格的保密制度,在每一个取证开始进行前都要与客户协定保密协议。保密协议的效力持续到委托取证结束以后或客户要求的任意时间。

  2. 我们将业务受理和业务实施完全分离,即负责受理业务的人不参与业务实施,实施业务的人不知道委托人是谁,以最大限度地为客户保密,同时也防止可能出现的取证人员利用所掌握资料,做出有损客户的事情来。

  3. 业务完成后,我们将资料全部销毁,不留底,视为没有发生过。对所知晓的情况,无论大小,全部列入保密范围,永不解密!也希望客户和我们一样,配合我们的工作。

  4. 投资合作方也没有必要、且无权过问业务中需要保密的内容。

我们从事商务取证,是因为有社会需要,我们可为社会服务。一切业务我们会在合法的前提下去实施!我们不会为一点经济利益去与法律“斗法”。

保密协议的法律效力持续到委托取证结束以后或客户要求的任意时间。

保密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如果委托方违反协议,泄露委托机密,使委托方工作遭受来自有关方面的阻力,受托方有权中止合同,所有委托金不予返还,由此引起的受托方的损失由委托方全额负责;如果受托方违反协议,泄露委托事项中的有关机密,委托方同样有权立刻中止合同,所有委托金全额返还,由此引起的委托方的损失由受托方全额赔偿。本公司向每一个委托人(客户)慎重承诺:

  1. 查过程中不与任何和本取证有关的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直接联系。

  2. 取证过程中不向任何人透漏有关本取证的信息。

  3. 取证完成后,将所有资料返还客户,并按约定时间进行保密。我们将会严格遵守以上承诺,确保客户的机密信息得到有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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